為了更好地貫徹黨的教育方針,充分調動學生學習的主動性、積極性,進一步提高教學質量,為學生的成長成才服務,根據鹽城師範學院相關規定制定本細則。
1.晚自習7:00開始,遲到者扣個人綜測分1分,扣該生班級管理分2分。
2.晚自習9:00結束,早退者扣個人綜測分1分,扣該生所在班級管理分2分。
3.晚自習之前,學習委員應及時在黑闆上如實寫明實到人數、應到人數、請假及缺勤等情況,未及時寫明的扣學習委員綜測分1分,扣該班級管理分2分。
4.晚自習無故缺勤者,個人綜測分扣3分,并扣該班班級管理分5分。
5.晚自習請假應當要有假條(班主任簽字并加蓋學工辦章),如有特殊情況應當第二天中午之前補好請假手續。
6.晚自習班級秩序混亂,視情節扣班級管理分5至10分。
7. 晚自習期間,玩手機等娛樂電子産品或随意走動,随意講話者,視情節扣個人綜測分1至5分,扣班級管理分2至4分。
8.晚自習教室如臨時被課務占用,學習委員應當向院學生會學習部報告,否則将扣學習委員綜測分2分,并扣該班班級管理分5分。
9.晚自習班級超過10人以上早退者,扣該班級管理分20分。
10.在校學生會晚自習檢查中成績排名為後三位的班級,扣班級管理分1分。
注:本實施細則由信息工程學院學工辦負責解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