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了更好地貫徹黨的教育方針,促進學生的全面發展,為學生的成長成才服務。根據鹽城師範學院相關規定制定本細則。
1.相關班級同學6:30前應當到指定場地整隊,準備做操,6:40-6:48為做操時間。
2.體育部檢查早操的成員應當在6:30到場,有事應及時請假。
3.早操不得遲到,不得曠操,遲到者扣該同學綜測分1分(學風競賽月期間扣2分),并扣該班班級管理分1分;曠操者扣該同學綜測分2分(學風競賽月期間扣4分),并扣該班班級管理分2分。請假條必須經過班主任簽名并加蓋學工辦章。早操請假條作假,扣該同學綜測分2分(學風競賽月期間扣4分),扣該班班級管理分3分。
4.在做操的過程中,應當積極做操,動作規範,整齊統一,如出現班級大部分同學散亂,扣該班班級管理分2分。
5.早操不得早退,早退者扣該同學綜測分1分(學風競賽月期間扣2分),扣該班班級管理分1分。
注:本實施細則由信息工程學院學工辦負責解釋。